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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劉曉波】
2010.10.09 04:35 am
 

《特摘劉曉波法庭答辯文》

在我已過半百的人生道路上,一九八九年六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轉折時刻。那之前,我是文革後恢復高考的第一屆大學生(七七級),從學士到碩士再到博士,我的讀 書生涯一帆風順,畢業後留在北京師範大學任教。在講台上,我是一名頗受學生歡迎的教師。同時,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識份子,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發表過引起轟動的 文章與著作,經常受邀去各地演講,還應歐美國家之邀出國做訪問學者。我給自己提出的要求是:無論做人還是為文,都要活得誠實、負責、有尊嚴。

我發言 卻從此失去發言權

那之後,因從美國回來參加八九運動,我被以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」投入監獄,也失去了我酷愛的講台,再也不能在國內發表文章和演講。僅僅因為發表不同政見和 參加和平民主運動,一名教師就失去了講台,一個作家就失去了發表的權利,一位公共知識人就失去公開演講的機會,這,無論之於我個人還是之於改革開放已經三 十年的中國,都是一種悲哀。

想起來,六四後我最富有戲劇性的經歷,居然都與法庭相關;兩次對公眾講話的機會都是北京市中級法院開庭提供的,一次是一九九一年一月,一次是現在。雖然兩次被指控的罪名不同,但實質基本相同,皆是因言獲罪。

二十年過去了,六四冤魂還未瞑目,被六四情結引向持不同政見者之路的我,在一九九一年走出秦城監獄之後,就失去了在自己的祖國公開發言的權利,而只能通過 境外媒體發言,並因此而被長年監控,被監視居住(一九九五年五月—一九九六年一月),被勞動教養(一九九六年十月—一九九九年十月),現在又再次被政權的 敵人意識推上了被告席,但我仍然要對這個剝奪我自由的政權說,我監守著二十年前我在「六二絕食宣言」中所表達的信念—我沒有敵人,也沒有仇恨。所有監控過 我,捉捕過我、審訊過我的員警,起訴過我的檢察官,判決過我的法官,都不是我的敵人。雖然我無法接受你們的監控、逮捕、起訴和判決,但我尊重你的職業與人 格,包括現在代表控方起訴我的張榮革和潘雪晴兩位檢察官。

我不恨 因仇恨會腐蝕良知

因為,仇恨會腐蝕一個人的智慧和良知,敵人意識將毒化一個民族的精神,煽動起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,毀掉一個社會的寬容和人性,阻礙一個國家走向自由民主的進程。所以,我希望自己能夠超越個人的遭遇來看待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,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,以愛化解恨。

眾所周知,是改革開放帶來了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。在我看來,改革開放始於放棄毛時代的「以階級鬥爭為綱」的執政方針。轉而致力於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。放棄「鬥爭哲學」的過程也是逐步淡化敵人意識、消除仇恨心理的過程,是一個擠掉浸入人性之中的「狼奶」的過程。

正是這一進程,為改革開放提供了一個寬鬆的國內外環境,為恢復人與人之間的互愛,為不同利益不同價值的和平共處提供了柔軟的人性土壤,從而為國人的創造力之迸發和愛心之恢復提供了符合人性的激勵。

我相信 心向自由無可阻擋

可以說,對外放棄「反帝反修」,對內放棄「階級鬥爭」,是中國的改革開放得以持續至今的基本前提。經濟走向市場,文化趨於多元,秩序逐漸法治,皆受益於 「敵人意識」的淡化。即使在進步最為緩慢的政治領域,敵人意識的淡化也讓政權對社會的多元化有了日益擴大的包容性,對不同政見者的迫害之力度也大幅度下 降,對八九運動的定性也由動暴亂改為政治風波。

敵人意識的淡化讓政權逐步接受了人權的普世性,一九九八年,中國政府向世界做出簽署聯合國的兩大國際人權公約的承諾,標誌著中國對普世人權標準的承認;二 ○○四年,全國人大修憲首次把「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」寫進了憲法,標誌著人權已經成為中國法治的根本原則之一。與此同時,現政權又提出「以人為本」、「創 建和諧社會」,標誌著中共執政理念的進步。

正是基於這樣的信念和親歷,我堅信中國的政治進步不會停止,我對未來自由中國的降臨充滿樂觀的期待,因為任何力量也無法阻攔心向自由的人性欲求,中國終將變成人權至上的法治國。我也期待期待合議庭的公正裁決—經得起歷史檢驗的裁決。

我的妻 妳無私的愛就是光

如果讓我說出這二十年來最幸運的經歷,那就是得到了我的妻子劉霞的無私的愛。今天,我妻子無法到庭旁聽,但我還是要對你說,親愛的,我堅信你對我的愛將一 如既往。這麼多年來,在我的無自由的生活中,我們的愛飽含著外在環境所強加的苦澀,但回味起來依然無窮。我在有形的監獄中服刑,你在無形的心獄中等待,你 的愛,就是超越高牆、穿透鐵窗的陽光,撫摸我的每寸皮膚,溫暖我的每個細胞,讓我始終保有內心的平和、坦蕩與明亮,讓獄中的每分鐘都充滿意義。而我對你的 愛,充滿了負疚和歉意,有時沉重得讓我腳步蹣跚。我是荒野中的頑石,任由狂風暴雨的抽打,冷得讓人不敢觸碰。但我的愛是堅硬的、鋒利的,可以穿透任何阻 礙。即使我被碾成粉末,我也會用灰燼擁抱你。

我期待 中國不再有文字獄

親愛的,有你的愛,我就會坦然面對即將到來的審判,無悔於自己的選擇,樂觀地期待著明天。我期待我的國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達的土地,在這裡,每一位國民的 發言都會得到同等的善待;在這裡,不同的價值、思想、信仰、政見……既相互競爭又和平共處;在這裡,多數的意見和少數的意見都會得到平等的保障,特別是那 些不同於當權者的政見將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;在這裏,所有的政見都將攤在陽光下接受民眾的選擇,每個國民都能毫無恐懼地發表政見,決不會因發表不同政見 而遭受政治迫害;我期待,我將是中國綿綿不絕的文字獄的最後一個受害者,從此之後不再有人因言獲罪。

表達自由,人權之基,人性之本,真理之母。封殺言論自由,踐踏人權,窒息人性,壓抑真理。為踐行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,當盡到一個中國公民的社會責任,我的所作所為無罪,即便為此被指控,也無怨言。

謝謝各位!

劉曉波(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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